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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告 > 天台大港电站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拍卖款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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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院执行局
(1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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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07)台执字第88号
本院在执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诉天台大港电站发展有限公司一案件中,依法对被执行人天台大港电站发展有限公司厂房、土地及其机器设备进行了查封,并委托评估拍卖。所得拍卖款扣除评估费、诉讼费及执行费后,对余款的分配方案召开了债权人会议,并经合议庭评议决定。现将分配方案(见附表)予以公布。本分配方案于2010年3月4日予以公示,如有异议,限在2010年3月11日前书面提出,逾期不理,本院按此表予以分配。
特此公告。
二0一0年三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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