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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法院首都机场截老赖执结信访积案
来源:中国法院网   (10-05-06)
 
作者: 周静 朱成辉    发布时间: 2010-04-27 08:34:55



     中国法院网讯   “感谢法院,感谢法官,这是救命钱啊,终于拿到了!”袁某来到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领执行款的时候万分激动。

    袁某丈夫尚某在受雇于北京某农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期间发生事故,导致生活不能自理,该雇员受害赔偿纠纷经密云法院审理,于2008年9月22日判令某公司赔偿尚某医药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金、鉴定费等共计2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某公司迟迟不予履行,于是尚某在2009年2月6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向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传票,多次督促其自动履行义务。迫于强制执行的压力,某公司于2009年5月、7月先后两次交纳案款共计3万元,但之后,某公司负责人罗某却开始以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国外,需等其回国进行汇报、研究等各种理由为由,拒绝履行。而此时,尚某因该次事故生活不能自理,且需继续治疗,家庭生活再次陷入极端困境,为此,袁某多次上访。法院考虑到尚某的实际困难,依法对尚某进行了司法救助,帮助其摆脱生活困境。

    为尽快执结该案,2009年9月法院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依法将某公司的农场予以查封,此时某公司仍拒绝履行判决义务。于是在2010年4月,经请示院长决定,法院依法对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黄某实施限制出境措施。

    2010年4月15日,在黄某出境的过程中,首都机场边检协助法院传唤黄某进行谈话。同时,执行庭迅速组织干警前往首都机场,耐心地对黄某做释法明理工作,黄某开始意识到躲避法律的裁决是没有意义的,于是代表公司就拒不履行义务行为向法院及尚某道歉,并承诺及时履行义务,针对法院对公司的30万元罚款表示接受。

    随后,黄某自觉将案款交至法院,目前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罚款也已到位。至此,该信访积案得以顺利执结。